各党总支部:
为纪念建党九十五周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开展迎“七·一”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党课活动
根据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安排,为进一步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不断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强化宗旨意识,学院党委决定近期由党委书记孟凡龙同志给学院全体党员上一次党课。同时学院党委要求学院各党支部在“七一”前,结合本支部实际给全体党员上一次党课。
二、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评议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一是评议党员按照党组织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情况;二是评议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言行和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情况。
2、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评议党员是否在关键时刻和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在中心工作、重要活动和重要任务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3、廉洁自律情况。评议党员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党纪党规,正确行使职权,自觉按章办事的情况。
(二)评议方法及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支部为单位,严格按照评议内容和评议程序进行,主要分四个步骤:
1、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尤其是学习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5月23日-25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向党员讲清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参评的自觉性。
2、个人自评。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及评议内容,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注意肯定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并撰写好个人自评材料。
3、党员互评。以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党员互评。评议中,要是非分明,在深入查找党员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相互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民主测评。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填写《党员评议表》并存档。
5、组织鉴定及表彰处理。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的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并形成组织意见。党员的评价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优秀比例不超过20%。预备党员参加评议活动,但不评定档次。
各党总支部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按先优推荐要求向学院党委推荐表彰;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行为,要向学院党委汇报,并组织力量,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评议中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支部要区分情况,开展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对经教育仍不改正者,按相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三)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章、党规,对照党员标准组织评议每个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党员作用的情况。通过评议,进一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开展民主评议,要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认真解决支部和党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民主评议工作质量。
3、每个党员都必须参加民主评议工作,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本人要提交总结材料,党支部安排其他党员在会议上代读,并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做出评价意见和结论。
4、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党支部要整理好会议记录、做好工作总结;做好党员个人总结、评议材料的整理及保存工作。各党总支部要将工作总结和民主评议结果统计报学院组织人事部。
三、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活动
(一)评选推荐的类别、名额及主要条件
1、先进党总支部1个。
评选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中取得显著成效,党总支部得到党员和群众拥护,有突出的典型群体和先进个人。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完善,活动丰富多彩。先进党总支部由学院各党总支部在除本总支部的其它党总支部中推荐。
2、先进党支部11个。
评选条件:党支部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组织生活严格规范;党员普遍具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宗旨意识,主动服务群众;支部委员会能够自觉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党支部在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较高。
3、优秀共产党员在民主评议优秀的基础上按党员人数的10%推荐。
评选条件: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系列讲话,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并取得突出成效;认真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不计个人得失;坚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坚持加强党性修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优秀共产党员重点在管理、服务、科研、教学一线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的正式党员中评选推荐。
4、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
评选条件: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钻研党建工作业务,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思想境界较高,是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从政,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较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总支部重点在学院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中评选推荐,学院领导不在推荐范围内。
5、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2个。
评选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明确,机制健全,制度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勤政务实,得到群众公认。积极完成学院党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工作成效突出。考核年度内部门未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由各党总支部在学院各处级单位和独立设置的副处级单位中推荐。
6、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2名。
评选条件: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系列讲话,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行使权力,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不以权谋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做斗争。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由各党总支部在学院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中评选推荐。
(二)评选推荐办法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先优推荐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平择优的原则,由基层自下而上推荐。各党总支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先优推荐工作。要认真按照标准,严格履行程序,保证推荐质量。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全面、严格的审查,注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各类先进要在党总支部范围公示5天。对群众反映意见比较大的,要及时查清做出结论;一时查不清难以做出结论的,不得推荐上报。各党总支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要对推荐材料进行认真核查,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的真实性、典型性。
2、认真学习先进。各党总支部要结合先优推荐工作,认真总结先优事迹,树立典型,宣传学习身边的典型,激励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3、按时上报相关材料。推荐的各类先进需上报“先优”推荐表一份,同时附“先优”事迹材料一份。事迹材料应采用通讯体裁,围绕评选条件,内容真实,事迹突出,语言生动,字数在1500字左右。注意运用典型事例、力戒大话、空话、套话。
所有材料均使用WORD格式,用A4纸正反面打印,于6月17日之前,将先优推荐情况及优秀事迹材料纸质版上报组织人事部(办公楼31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冯志丹办公网邮箱。延期上报的将取消评选推荐资格。
四、关于党员的发展与转正工作
各党总支部要严格按照学院党员发展要求及程序做好预备党员接收前的准备工作。并于6月17日前将本总支部2016年上半年拟转正党员的档案材料上交组织人事部(办公楼315室)进行预审。
五、关于开展学习党章党规考试工作
为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院党委决定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一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考试,学习复习题已在办公网下发,请各党总支部及时组织所属的教工党员以各种方式进行学习,学院将于6月组织考试,全体教工党员都要参加,考试采取笔试、闭卷的形式,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要提前上报组织人事部并参加补考。
附件:1、“先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统计表
3、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
4、党员评议表
5、“先优”推荐表和审批表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