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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1年11月04日 00:00 党建 点击:[]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总局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扎实推进学院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现就创先争优活动近期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领导点评工作

按照《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做好公开承诺、领导点评、民主评议及写实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领导点评工作。党总支书记负责对所属党支部及其书记进行点评,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各党总支书记对所属党支部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重点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开展公开承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等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对党支部书记,主要点评其带头创先争优和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情况。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党员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重点围绕立足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开展公开承诺、联系和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点评。

领导点评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详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采取召开会议集中点评、个别谈话点评等多种方式进行,领导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指出努力方向。要注意在点评过程中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今年年底前,要结合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全面开展一次领导点评,所有党组织书记都要作点评,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被点评。

对基层党组织及其书记的点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党员的点评每季度进行一次。各党总支要在11月10日前完成今年前三个季度的领导点评工作并报送学院党委组织部检查,此项工作做为考核项目。

二、进一步做好创先争优宣传工作

各党总支要把选树典型作为带动、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环节,或在“七一”表彰基础上,或在近阶段工作表现的基础上,开展“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的“三比”活动,推选1个先进党支部,2名先进共产党员典型,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板、校园网,召开座谈会、报告会等载体方式,突出重点宣传典型,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并将先进党支部、先进共产党员典型的事迹材料于10月30日前上报组织人事部。

各党总支要加强报道工作,积极向党建网报送工作信息动态。按照学院前一阶段对此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党总支为单位,每月定期报送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报道稿件1篇,全年完成报道10篇,各并将编发的图文材料等装订入档。(稿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传于组织人事部邮箱)

三、围绕 “以为师生服务为先,以为学院奉献为优”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黑垦创先办发[2011]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

各党总支要按照黑垦创办发[2011]2号文件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荐全省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各党总支工作实际和职能特点,围绕争创“以为师生服务为先,以为学院奉献为优”的主题,设计活动载体和方案,丰富活动内容,要广泛开展“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的“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并在具体活动中体现“五化”的具体要求。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把服务师生、奉献学院做得具体、细实。并于在2011年12月10日前,将活动实施情况汇报材料传于组织人事部邮箱。

组织人事部

201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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