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问答
1、问:什么是人事代理制度?
答:人事代理机构(就我校而言,有两个人才中心供学生选择,一是龙育人才中心,二是农垦人才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要求,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有关人事业务,并以协议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由“单位人”转变成“社会人”。
2、人才交流中心在办理毕业生人事代理方面有哪些职能?
答:人才交流中心是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在毕业生人事代理方面,具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权的行政职能,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可以放心的到省内外一切用人单位工作。毕业生可以享受到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人事政策待遇,如: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户口挂靠、转正定级、职称资格考评、保留干部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出国政审、党员管理、代办社会保险、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相关人事证明等。
3、哪些毕业生应该申请实行人事代理?
答:(1)在非国有单位和实行聘用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如外资企业、股份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私营企业、民办科技(教育/医疗)机构、各种中介机构等;
(2)择业期内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目前正在择业的毕业生,包括准备复习考研,考公务员的各类毕业生;
(3)借考生,即生源地和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考生。如果不能出具户口所在地人事部门的接收函,则档案则按照生源地派遣到高中所在地的人事局,为避免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办理人事代理把档案放在人才中心管理。
4、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时间:在学院派遣前,通常在6月中旬前办理完毕。
所需材料:到第一教学楼231室迟姗姗老师处领取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学校统一通过机要部门转递或密封后派专人送到人才交流中心。
费用:人事档案管理费为每人每年240元;若需评定职称等按政策收费。
5、人事代理的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转正定级如何办理?
答: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后,人才交流中心按国家规定为你们办理转正定级。转正定级后意味着干部身份的正式确定,如果变动工作调入国有企事业单位,转正定级将作为享受有关待遇的主要依据。
6、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可以初定职称吗?
答:国家规定,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即可在转正定级的同时办理未实行以考代评系列的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手续,不需要再进行评审。具体规定是: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定为“助师”级职务;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可于见习期满后,向所在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相应职称(职务)初定手续。如果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不办理人事代理,将影响资历的认定、待遇的提高和就业的机会。
7、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以调整档案工资吗?
答:根据国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时,凡是在人才交流中心托管人事档案并保留干部身份的人员,本人符合国家规定升级条件的,可按照国家规定的调资政策核定其增资额,记入本人档案。据市场调查,许多单位招聘人员核定工资,是以档案工资为依据的。
8、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怎么办?
答:人事代理的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其组织关系可以随之转到人才中心流动人员党委,并编入所属党支部参加组织活动。毕业生在校期间后未转正的,由流动人员党支部按照党章规定负责办理转正相关手续。
9、人事代理毕业生的工龄如何计算?
答: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人才交流中心报道后,从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工龄。工龄可以说明资历,是毕业生进入国有单位享受工资晋升、职务变动、退休、保险等待遇的依据之一。
10、人事代理毕业生怎样参加养老等社会保险?
答:接收单位统一参保的,可在单位办理新增投保手续;接收单位没办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或暂无联系到接收单位的,本人可持身份证、人事档案管理合同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开户缴费手续,缴费标准按规定的标准收取。
注:鉴于办理人事代理的诸多好处,建议同学们对应第三项内容,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在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