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院党委关于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9月13日下午,师范教育分院在行知楼北合教室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分院副书记潘海波主持学习,分院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学习。
潘海波首先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做了解释,并对新修订《条例》的特点和亮点进行了阐述。
接着,潘海波与大家分享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重点内容。他说《问责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问责方面实践创新成果的总结和体现,是党中央在新的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他要求分院各党支部一定要进一步学习领会《问责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实质,把《问责条例》纳入支部、个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内容;全体党员要严守纪律规矩,强化责任担当,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和实际,做好榜样,真正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
此次集中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分院党员政治意识、看齐意识、纪律规矩意识。分院各支部党员纷纷表示会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做一名合格党员,在分院各项工作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