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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丽被授予全国“推荐学习个人”称号

作者:崔立辉 来源:组宣部 发布时间:2018-04-06 点击数量:

 

近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授予全国99个单位“优秀单位案例典型”称号,黑龙江共有4个单位获此称号;授予全国84名同志“优秀个人典型案例”称号,黑龙江省共3人荣获此称号;授予201名同志“推荐学习个人”称号,黑龙江省共有9人荣获此称号,学院团委副书记王秀丽榜上有名,为学院争得了荣誉。

此次荣誉的授予是对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和资助工作者的肯定。学院将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二失学,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出新的贡献。

王秀丽年初从学生资助中心转到团委工作岗位,近日参加了为期一周的全国中、高职等职业学校党建带团建工作研讨班暨职业院校团干培训,与来自全国各地的550余名党组织书记和团干部一同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知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学校共青团改革。“这次来学习,共听了14场专家教授的专题讲座,观摩了2场代表性高校的主题论坛,参加了2场主题讨论,经历了一天红军的体验式教学,我看到了许多所共青团工作成绩斐然的院校,也结识了很多有丰富共青团工作经验的同学。”王秀丽表示,这一次是带着问题而来,带着压力离开,关于共青团改革、关于第二课堂建设等,有更多迫在眉睫的问题需要解决,工作岗位变了,担子更重了。“要给自己一个期限,梳理吸收的知识,借鉴经验丰富的院校,为学院共青团工作望闻问切,拟一剂适合学院特点的改革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