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5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垦区条例》,这是垦区一部重要的法律法规。依据学院党委的指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集体学习了《黑龙江省垦区条例》,为了使广大学生更加了解黑龙江垦区的管理体制、行政管理、国有农场、经济和社会建设、合作共建、政策支持、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室进行了集体备课和研讨,让《黑龙江省垦区条例》走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堂。
通过学习《黑龙江省垦区条例》,学生进一步明确了黑龙江垦区在黑龙江省的地位,明确了垦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以及垦区在现代化大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使学生更加热爱垦区,励志服务垦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