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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及应用项目及第六批共建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6月10日 08:09 作者:郑辉 编辑:

各教学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的通知》(教技〔2018〕4号)、《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技〔2018〕6号)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精神,结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和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及培育国家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需要,进一步推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践应用。经研究决定,学院启动2021年度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及应用项目立项申报和第六批共建项目优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及应用研究项目、第六批共建项目的课程必须是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包括独立开设的实训课程)或正在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课程开设3轮以上,课程内容适合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有一定的建设基础。

2.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师,近3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必须具有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经验和较高的专业学术造诣(水平),近3年教学效果良好、讲授该课程3个周期以上,且对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具有深刻认识的教师。

3.课程负责人负责组建3-5人的课程建设团队,人员稳定、素质优良,能确保投入足够的时间与精力。

4.课程负责人3年内没有退休、调离学院、出国1年以上的可预见的人事安排。

5.各分院平均每个专业至少1门,教学部(中心)可推荐申报1门,无符合条件的专业或教学部(中心)可不推荐。

6.已有在建项目的课程负责人不得再次担任拟申报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及应用项目、第六批共建项目的课程负责人(第五批报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及应用项目可申报第六批共建项目)。

7.项目申报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名称、学时数、学分数可以与包含该课程的培养方案不一致,但须基于某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某一课程,且须考虑到开课专业的学生受益面,课程的核心内容须能满足所有开课专业学生自主学习的需求。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以2020级为基准,2019级为参考。

8. 同等条件下,项目所申报的在线课程应用面广,契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和国家乡村振兴人才优质校建设,体现课程思政和劳动教育要求,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和“双论证”专业群建设的课程优先立项。省级精品课程须转型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后方可立项(课程负责人和课程团队可以重组)。

四、建设任务

(一)资源建设

项目组全体成员按照立项申报书的课程建设及应用计划在学院网络教学平台建立课程,并对课程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团队支持与服务等方面进行建设。

(二)课程应用

1.建设的精品在线课程须在日常教学中应用。

2.项目组须按照立项申报书混合式教学应用研究计划进行翻转课堂、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实践应用,达到预期研究效果。

3.项目申请验收前至少进行一次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示范课。

(三)课程共享

1.课程资源建设完成后,至少要在学银在线或爱课程中的一个开放平台上线开班授课。

2.共建课程在两年内需参加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

三、申报程序

1.教师按照创新团队组建原则自愿组队,选定建设研究项目,填写《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精品在线课程建设及应用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并上报项目所属的教学部门。

2.教学部门进行部门评审,在本部门公示。

3.将部门审定项目的《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精品在线课程建设及应用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打印一份,加盖公章。然后填写《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精品在线课程建设及应用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打印一份,加盖部门公章。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纸质版统一送至教务处1305-1室教学资源建设与管理科,电子版发送教务处孙彦全办公邮箱,联系电话:88127964。

4.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认定,择优推荐共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5.通过评审的项目课题组全体成员签订《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精品在线课程建设及应用研究项目承诺书》(附件4,项目组成员拒绝签订承诺书的项目取消立项)后,在办公网公示3天无异议的课程,为立项建设的课程。

6.课程建设团队发生变动需填写《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精品在线课程建设及应用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变动项目单独填写),否则不予认定。

7.开设一轮后(实施1学期以上)可以申请中期检查,实施两轮(实施2个学期)以上且课程建设及应用研究时间必须在1年以上方可申请项目验收。

四、其他说明

1.第五批精品院级精品在线课程建设及应用研究项目可修改《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及应用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申报第六批共建项目。

2.新申报项目视为申报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及应用研究项目,择优评审为共建项目。

3.各分院(教学部、中心)在2020年6月20日下班前完成精品在线课程的申报工作,逾期项目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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