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中心):
根据学期初各部门上交的教研活动计划,汇总了各分院(部、中心)上学期教研活动的检查指导记录,对相关工作内容做了微调,下面将“教研活动工作提示”发给大家,有需要完善之处请联系教务处,以共同商讨达到集体教研的预期。
1.每学期初第一周各分院(部、中心)将本院各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交到教务处,教务处进行汇总。
2.教务处结合工作内容按时间到各分院(部、中心)参与教研活动。
3.各教研室每学期按计划开展6次教研活动,教务处参与教研活动原则上要覆盖不同的教研室。
4.学期末第十六周教研室形成“教研活动记录”(电子版)交到分院(部、中心)、各分院(部、中心)将“教研活动检查指导记录”(纸质版)加盖公章交到教务处、教务处参与教研活动的老师要将“教务处参与教研活动反馈意见表”(纸质版)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原则上要求教务处的老师参加一次教研活动交一次反馈意见表),教师发展中心按要求进行汇总归档。
教务处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