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理论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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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整体设计
2011-04-08 00:00 思政部 

一、课程简介与课程定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中宣部、教育部规定的大学生的必修课之一,是对大学生系统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是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素质和法律素质,引导大学生完善对社会、对大学、对职业及对自身的认识,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他们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面向全院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共3学分,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校内教学,包括理论和实践教学,2学分,课程安排在大一第一学期,是学生入学后接触到的第一门政治理论课,共48学时,其中理论26,实践教学22学时。第二部分是校外实践,1学分,利用“双基地”实践教学模式,把专业实践基地作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社会实践教学平台,由于“双基地”教学一直伴随专业课的实习进行,所以学时不定。

本课程的作用主要是从立足垦区,培养面向生产、经营、管理一线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具体要求出发,配合专业教育,着重解决如何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问题。通过本课程的教学改革与建设,使学生具有明确的职业理想、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的价值观和较完善的法律素质,为高职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以及高职学生成长成才和终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课程特色

为真正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育人主渠道作用,改变传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理念陈旧,教学体系落后,不注重实践教学,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等问题,从2008年起,教学团队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和创新,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课程特色。

1、“北大荒精神”入课堂

把地方传统文化融入课程教学,突出农垦职业学院的办学特点。通过“北大荒”精神及其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垦区、爱岗敬业、勇于钻研、乐于奉献的精神,使学生在毕业之后既便是在艰苦条件下,也能“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

2、推行“双基地”实践教学模式

“双基地”就是把专业实习基地与德育实践基地统一起来。在学生进行专业实习的同时,考察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人际交往能力、处事态度及维权意识等等。学生实习结束后结合在岗位实习中有关职业道德、对待困难、解决冲突、团队意识、组织管理和承担风险等综合能力提高上的具体感受撰写实践报告。“双基地”模式提高了思政课的教学效果,完善了专业实习基地的功能,更有利于教学与社会资源的整合,同时也避免了校外实践基地双重建设的浪费现象。

3、凸显高职教育特点,牢固树立大德育观念

高职教育遵循“就业为导向,服务为宗旨”的办学方针,所以课程教学内容和实践都围绕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培养,为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服务。尤其是实践环节的设计,完全以服务学生未来职业生涯发展为主旨,将行业职业规范纳入教学中,对不同专业侧重点不同,如会计侧重于诚信教育,护理侧重于关爱意识的培养。通过渗透性教学,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的职业情感。同时构建课堂、学校、社会、家庭立体式育人环境,提高德育的实效性。

三、课程设计

(一)课程设计理念:知行统一,回归生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融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为一体的课程,课程的性质、任务决定了这门课除了具有严谨的理论性外,更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和具体针对性的特点,特别强调的是道德的自我践行和自我修养。本课程的重点不在于知识的传授,而在于帮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这些都集中体现了教育和课程回归生活世界的发展取向。新理念的提出,改变了传统思政课只注重理论知识传授的情况,更加注重学生行为养成和日常表现,从而引导学生养成自觉的道德习惯,超越课堂与时间,终生自觉实践。

(二)课程设计思路:实施“1124”课程教学体系,推行“三结合”教学模式

一个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较强职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一条主线:北大荒精神及其核心价值观;二种途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四大模块:适应转变健康成长、树立理想把握人生、提高修养完善人格、学法懂法依法办事。

推行“三结合”教学模式即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理论教学与生活实践相结合、理论教学与职业能力的培养相结合,彻底改变了“政治理论课教学=政治理论知识教学”的现状,从而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为德性,化知识为行动,促进了知行统一,促进了知性德育向生活德育转化,真正实现知识传授、素质养成、能力培养一体化的教学目标。

(三)课程目标设计

设计课程目标的依据是基于人的全面发展要求和各专业职业岗位素质的需要。尽管各专业职业岗位需求各有不同,但在选人用人的标准上也存在很多相似之处。如专业技能、沟通能力、人际交往、团队合作、道德品质、适应能力、工作动机、敬业态度等等,这些标准中,除专业技能之外,其他素质和能力都可以在本门课程的学习中得到培养和提高。

能力目标:

(1) 能够在了解高职生活的特点、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的基础上,深刻认识高职大学生的历史使命,初步培养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设计能力。

(2)能够在明确个体对自然、社会、他人和自身应该承担责任的基础上,提高学习、交往及自我心理调节的能力,培养合理生存和职业岗位的适应能力。

(3)能够将道德的相关理论内化为自觉的意识、自身的习惯、自主的要求,提升职业实践中知行统一的能力。

(4)能够运用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社会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规范,分析和解决职业生活、家庭生活等领域的现实法律问题。

(5)能够在熟悉职业素质、职业理想、职业法规等内容和要求的基础上,培养成功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意识和能力。知识目标

(1)了解高职生活、学习特点,理解和掌握大学学习的特点与方法。

(2)明确人际交往与人生成功的关系,掌握人际交往的特点、原则与交往艺术。

(3)明确大学生恋爱的利与弊,掌握恋爱中的道德。

(4)理解人生目的和人生态度、人生价值的内涵及评价标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5)明确公民道德和传统美德的基本规范、掌握加强道德规范的基本途径与方法。

(6)了解职业道德的涵义、未来职业的发展趋势,掌握择业与创业的方法

(7)明确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维权的途径。掌握劳动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民法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

素质目标:

通过课程教学,逐步提高学生走向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思想、文化、身心、法律、职业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重点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意识、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态度、职业价值观和职业纪律,更好地促进高职学生成长成材和终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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