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兵役登记的通知
学工处【2018】4号
各分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的工作安排,现将兵役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兵役登记或应征义务兵的青年应为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全日制在校男性大学生。
二、登记时间
2018年3月1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
三、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方式
适龄男性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兵役登记可同时申请应征报名,也可申请暂缓应征。往年已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登录网站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并申请今年应征报名。
四、相关要求
1、做好兵役登记工作是强化全民国防观念,依法开展征兵工作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兵员质量,加强国防建设的重要途径,是适龄公民服兵役的法定义务。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做好兵役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兵役登记工作,认真抓好兵役登工作的落实。
2、兵役登记不等于应征报名参军。兵役登记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兵役工作制度,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要到部队服现役,而是国家依法对适龄公民进行登记注册管理的工作。
3、适龄公民在参加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新生入学、劳务输出,以及办理身份证、户口薄、驾驶证、出国(境)手续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时应出示《兵役登记证》。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拒绝完成兵役登记工作,阻挠或妨害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的单位,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请各分院组织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兵役登记,不得错登、漏登。
5、请各分院辅导员于6月5日前将各自负责班级登记情况汇总,报学工处韩国良办公邮箱。
2018兵役登记流程说明.docx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武装部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