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分院上报有3名学生无故连续旷课两周以上,根据国家教育部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五节第二十七条㈣、《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手册》第三章第五节第四十二条㈣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名单如下:
经济管理分院:2014级物流管理3班高真,学号:1401050336。
制药工程分院:2015级生物制药技术4班张琪琪,学号:1503130435。
护理分院:2015级护理8班冉双,学号:1503010815。
根据规定对以上3名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2016年4月5日—2016年4月13日)与学籍科联系,联系电话:0451-88127953。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