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我院孙也然等11名学生进行自动退学学籍处理的公示-通知公告

2013年05月23日 00:00 学工处 

公 示

关于对我院孙也然等11名学生进行学籍处理的决定

经各分院上报我院有11名学生无故连续旷课两周以上,根据国家教育部七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27条、《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手册》第三章第五节第36条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名单如下:

经济管理分院:2011级会计电算化二班孙也然

师范教育分院:2009级普师教育班鲍筱、2011级商务英语班孙红霞、2011级学前八班左玲、2010级学前教育一班李梦

护理分院:2011级护理四班宋家宝

食品工程分院:2012级完达山中专班马丹、刘畅、唐美慧、唐美英、李强

根据规定对以上11名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2013年5月23日—2011年6月3日)与学籍科联系,联系电话:88127953。

2013年5月23日

上一条: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度201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行“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感恩教育”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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