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申请上海美声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学生助学奖励金推荐工作的通知-通知公告

2011年10月28日 00:00 学生工作处 

学工处[2011]20

各分院:

为了使在我院学习期间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上海美声服装辅料有限公司自愿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学院制定的《关于申请上海美声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助学奖励金的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全日制2010级、2011级在籍学生。

二、资助条件:

1、学生思想品德优良,操行考核为优秀;

2、学生综合学习成绩在良好以上;

3、积极参加学院、分院及班级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4、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和违法行为;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无消费较贵重消费品如手机、传呼机、耳环、手链等消费现象),无浪费现象;

6、有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的贫困证明。

三、资助情况:

1、资助名额:2011年共资助1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5名未毕业的学生继续资助,本年度新更换5名。

2、推荐名额:护理分院、经济管理分院各推荐2名;其他分院各推荐1名。

四、资助用途:

主要用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由学校直接将资助款记入学生当年学费。

五、工作安排:

1、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的证明资料(含家庭情况,经济来源,民政部门的证明,一寸照片两张)。

2、依据提交申请的学生实际情况,辅导员、各分院认真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在本院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通知本人领取申报表,认真填写,辅导员、各分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上报学工处,学工处审批后确定最终拟资助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确定的名单及相关资料报送上海美声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3、学院定期对受资助学生进行考评,并向美声公司交考评材料,如发现有不符合第一款(条件)的将停止资助,另行资助其他学生。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201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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