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统一要求,学生“五·一”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9日。学生返校时间为5月9日,5月10日开始正式上课。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学风,现将学院“五·一”放假前后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在“五·一”节放假前后,无极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学生请假。要求各系严格控制学生请假审批手续。凡请假者要有本人申请,班主任、辅导员同意签字后到所在系办理请假手续,不准事后补假。
二、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严格控制学生提前离校和不按时返校。
各系要召开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会议,班主任、辅导员要及时召开班会,要求教育到位、不留死角,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维护教学秩序。
各系、各班级要严格检查班级学生出勤情况,班主任、辅导员要经常深入班级,及时掌握班级学生出勤情况,各系要严格检查、及时通报,要求掌握旷课、提前离校、不按时返校学生名单,对违纪学生加大处理力度。班主任、辅导员要特别注意严格掌握周四班级学生的上课情况,特别是有选修课的学生出勤情况。
1、学院规定,在“五·一”放假前,学院统一检查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凡有旷课的学生,一律给予警告处分。
2、凡有旷课、提前离校、不按时返校学生一律取消本年一切评优、受资助资格。
4、旷课人数达到班级人数30%,取消该班级在一年内所有评优、受资助资格。
4月29、30日、5月10日,学院检查上课班级人数,凡班级有旷课行为的,取消班主任、辅导员本月考核优秀资格;旷课人数达到5人以上的考核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