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学生上课迟到现象检查管理的通知-通知公告

2008年10月08日 00:00 学工处 

各系、各教学班:

自本学期开学以来,我院的教学秩序稳定,学生上课认真听讲,课堂纪律良好。但在学生“十一”节放假返校上课后,学生上课迟到现象比较严重。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校风,学工处特将有关工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各系、各班级要加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教育管理,严格遵守上课时间,要求学生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坚决杜绝上课迟到、旷课现象。

二、要求辅导员每天上、下午上班时间要提前十五分钟(每天下班可提前十五分钟),深入所管理班级检查了解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各班班长要认真记录好班级上课日志,及时反馈给辅导员。辅导员要对违纪学生及时批评教育。

三、要求各系学工办要将本系值班检查人员上报学工处,每天上、下午第一节课前要安排值班老师检查本系学生上课迟到情况,并做好记录。凡上课迟到学生要在学院提出通报批评。学工办主任每周一早例会时要将上一周本系学生迟到、旷课学生情况作为汇报内容之一。

四、学工处每周到教务处统计任课教师课堂日志所记学生迟到及旷课等情况,并将统计结果反馈到各系。

希望各系学生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学生的校规校纪教育,坚持辅导员值班制度、班长例会制度,对各班级日常管理工作检查考核评比制度,切实加强我院学生的教育管理,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学生工作处

2008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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