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江北校区学生办理学生证的通知-通知公告

2023年03月21日 09:46  

学工处[2023]2号

江北校区各学院:

《学生证》是学校在籍学生的有效身份证件,用以证明学生在校就读和学生身份,每名在籍学生应依规持有,学校现要开展为还未办理过《学生证》或《学生证》丢失学生办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可办理学生证学生范围

(一)2022级及其它年级还未办理过《学生证》的在籍学生。

(二)《学生证》丢失的在籍学生。

二、《学生证》办理程序

(一)各学院统计需办理学生证学生相关信息 ,上报学工保卫处

各学院统计需办理学生证学生相关信息,分别填写到《学院新办学生证学生信息统计表》。于3月27日前将《统计表》(电子表和纸制表)上报学工保卫处赵清爽,电子表发办公网邮箱。

提示:补办《学生证》上的“学生家庭地址”和“火车到站地站名”须与第一次申办时一致。

(二)学工保卫处审核申办学生资格,发放空白学生证

学工保卫处对各学院上报的申请办理学生证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向审核通过的学生发放空白《学生证》,各学院按要求统一领取。

(三)各学院在《学生证》上填写学生相关信息,上报学工保卫处

各学院依据“填写说明”要求,用黑色碳素笔在《学生证》上据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粘贴学生蓝底1寸免冠照片;在“注册盖章”栏加盖“注册”盖。于4月5日前将填写完毕的《学生证》上报学工保卫处赵清爽处。

重要提示:《学生证》上“学生家庭地址”和“火车到站地站名”要据实填写,须与学生生源地(身份证地址)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常住居住地暂住证明。

(四)学工保卫处审核《学生证》上学生相关信息

学工保卫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学生证》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加盖学生工作处公章,发放回各学院。

(五)《学生证》加盖学校公章

各学院持学工保卫处审核通过的《学生证》到学校办公室加盖学校公章和钢印,并将《学生证》发放给学生本人。

(六)发放火车优惠票磁条识别卡

学工保卫处依据学生申请和各学院申报,统一为需要乘坐火车的学生发放火车优惠票磁条识别卡。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证》办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

(二)《学生证》的办理关乎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及辅导员本着高度负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审查申请办理《学生证》学生的办理资格,据实统计和填写《学生证》上学生基本信息和火车到站地站名信息,做到应办尽办、办即合规。

(三)请各学院要严格按工作进度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附件1:学院新办(补办)学生证学生信息统计表

附件2:《学生证》填写说明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工保卫处

2023年3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春季学期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及干预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初学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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