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文明班级及文明学生标兵的通知-通知公告

2023年06月19日 13:46  

农垦职院学工处发[2023] 9号


江北校区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基础文明素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校园内形成文明向上的精神风貌,以促进校园优良学风和校风的建设,学校将在江北校区开展“文明班级”及“文明学生标兵”的评选,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江北校区2021级和2022级班级及学生

二、评选名额

(一)文明班级:各学院按2021级和2022级班级总数10%的评选比例确认名额。

(二)文明学生标兵:各学院按2021级和2022级班级总数20%的评选比例确认名额。

三、评选条件

(一)文明班级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班同学在班、团干部的带领下,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团结友爱,比学赶帮,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有一支热爱工作,团结协作,业绩突出的班、团干部队伍。

3.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班无一人受纪律处分。

4.教学秩序良好,课堂出勤率高,教师评价优秀率达85%及以上。

5.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全班同学体育课考试成绩必须有70%在良好以上。

6.认真遵守“教室文明守则”,健全教室管理和卫生值日制度,室内环境整齐、清洁、明亮,无损害公物现象。

7.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寝室整洁、卫生,评比学年每班须有两个以上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

(二)文明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思想积极要求上进,关心爱护集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用文明礼仪规范自己的行为。

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及《学校大学生礼仪与行为规范文明公约》,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尊师爱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评比学年德育考核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学习,评比学年各科学业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竞赛和社会公益实践活动,并且表现突出。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5.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或班级、团支部建设中率先垂范,有突出表现或做出过较大贡献。

四、评选程序

(一)下发通知

学生工作处向各学院下发《评选通知》,各学院及辅导员积极向各班级及学生传达各项评选事宜。

(二)班级及学生申报,各学院评选

班级或学生可依据相关的评选条件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各学院对提交书面申请的班级及学生进行条件审核和民主评议,拟定本学院的文明班级和文明学生标兵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填写《评审表》(一式两份),并向学生工作处提交拟定推荐名单。

(三)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

学生工作处审核各学院推荐的班级及学生,并将审核合格班级及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方式,将本通知相关精神向相关班级及学生传达,做好政策解答。

(二)各学院及辅导员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评选条件、比例、程序公平、公开、公正的组织开展评选审核,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三)请学院于7月1日前将“附件1:各学院文明班级及文明学生标兵推荐名单汇总表”传报学生工作处赵清爽办公网邮箱,同时报送《汇总表》和《评审表》(一式两份)纸制材料。


附件1:各学院文明班级及文明学生标兵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2: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文明班级评审表

附件3: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文明学生标兵评审表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江北校区)学生工作处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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